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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统计
学校顺利完成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
2022-01-24 15:28  点击:[]

根据“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》(教发厅函[2021]30号)文件”的精神,学校组织开展了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。本次统计范围包括“学校基本情况、班级数、学生数、教职工数、校舍、资产和基本建设投资”等指标;数据的统计时期为2020年9月1日(学年初)至2021年8月31日(学年末);统计时点(调查截止时间)为2021年9月1日。

2021年是“十四五”开局之年,也是统计工作的改革年、整改年。学校领会省里部署会精神,快速布置、组织相关工作的开展。

9月26日,学校下发《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》(沈建发展字[2021]5号),在通知中,明确统计工作所涉部门、单位的工作内容,要求做到专人落实、专人负责,对上报数据进行严格把关、审核,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。

9月30日,学校在办公楼201会议室组织召开了《2021年沈阳建筑大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部署会议》。此次会议出席的领导有校长阎卫东、副校长冯国会,各相关部门负责人。会议就2021年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做了系统的部署和动员。会上阎卫东校长提出两点要求:1.依法依规统计,从源头台账保证数据真实可靠,全力做好网络直报工作;2.由于教育事业统计制度改动较大,各部门一定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,认真学习新的指标解释,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及时报送本单位的数据。并期望,各部门能够同心协力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保证今年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顺利进行。

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是国家对高等教育宏观形势发展研判的重要依据,也是制定国家宏观政策的根本。最基层的教育统计单位就是学校,我校作为此项工作的一员,认真学习会议精神,把握改革方向,掌握新的统计系统使用方法。经过各部门的通力合作,截止到目前,已基本完成今年的统计,为我校2021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划下完美的句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