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7/2018学年初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部署要求,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》(辽教办[2017]113号)文件,为确保我校教育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统计范围
1.内容范围
学校各类学生情况、教职工情况、校舍情况、资产情况及信息化建设等情况。
2.时间范围
(1)统计时期
指统计数据的调查区间时间,即2016年9月1日(上学年初)至2017年8月31日(上学年末)。
(2)统计时点
指统计数据的调查截止时间,本学年初2017年9月1日。
二、工作分工
1.人事处、博士后办(详见附件1):
高基112-学校基本情况;
高基411-教职工情况;
高基421-专任教师、聘请校外教师岗位分类情况;
高基422-专任教师、聘请校外教师学历(位)情况;
高基423-专任教师分年龄情况;
高基424-分学科专任教师数;
高基431-专任教师变动情况;
高基441-专任教师接受培训情况;
高基461-教职工中其他情况;
高基931-专职辅导员分年龄、专业技术职务、学历情况。
2.学生处(详见附件2):
高基112-学校基本情况;
高基312-普通本科分专业学生数;
高基321-在校生分年龄情况(本科生部分);
高基322-招生、在校生来源情况(在校生本科生部分);
高基331-学生变动情况(本科生部分);
高基332-学生休退学的主要原因(本科生部分);
高基341-在校生中其他情况(本科生部分);
高基361-其他学生情况(普通预科生部分)。
3.研究生院(详见附件3):
高基112-学校基本情况
高基317-硕士研究生分专业(领域)学生数;
高基318-博士研究生分专业(领域)学生数;
高基321-在校生分年龄情况(研究生部分);
高基322-招生、在校生来源情况(研究生部分);
高基331-学生变动情况(研究生部分);
高基332-学生休退学的主要原因(研究生部分);
高基341-在校生中其他情况(研究生部分);
高基351-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分专业(领域)学生数;
高基361-其他学生情况(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情况);
高基451-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。
4.继续教育学院(详见附件4):
高基112-学校基本情况;
高基313-成人专科分专业学生数;
高基314-成人本科分专业学生数;
高基321-在校生分年龄情况(成人部分);
高基322-招生、在校生来源情况(成人部分);
高基331-学生变动情况(成人部分);
高基332-学生休退学的主要原因(成人部分);
高基341-在校生中其他情况(成人部分);
高基361-其他学生情况(自考助学班、进修及培训情况)。
5.教务处(详见附件5):
高基112-学校基本情况;
高基521-资产情况;
高基522-信息化建设情况。
6.招生就业处(详见附件6):
高基112-学校基本情况;
高基322-招生、在校生来源情况(招生数部分);
高基942-普通本科生录取来源情况;
高基944-普通本科生招生来源情况。
7.资产处(详见附件7):
高基511-校舍情况;
高基521-资产情况。
8.图书馆(详见附件8):
高基521-资产情况。
高基522-信息化建设情况。
9.网络中心(详见附件9):
高基112-学校基本情况;
高基522-信息化建设情况。
10.国际学院(详见附件10):
高基371-外国留学生情况。
11.马克思主义学院(详见附件11):
高基932-心理咨询工作人员情况。
12.计划财务处(详见附件12):
高基521-资产情况。
13.科技产业处(详见附件13):
高基112-学校基本情况。
14.体育部(详见附件13):
高基112-学校基本情况。
15.保卫处(详见附件13):
高基112-学校基本情况。
16.学报编辑部(详见附件13):
高基112-学校基本情况。
17.发展规划处(详见附件13):
高基112-学校基本情况。
三、相关要求
1.此次统计为一校一函制度,即报表上报省里后,如数据错误需要修改,必须学校发函才允许修改,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数据统计工作,指定专人负责,加大统计数据的核查。
2.今年的部分指标及解释较去年有变化,填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每个表格的“指标解释”、“填报说明”、“校验关系”及“补充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”(详见附件14,底纹阴影处为今年变化位置);关于报表修改内容与报表详解的PPT(附件15、16)请各单位认真阅读
(尤其修改部分,附件15)。
3.报表时要与上年数据进行认真核对,本年度报表中的上学年学生数、教师数都应与上学年数据保持一致。
4.填报数据时,各单位一定注意,所填写的部分如有与“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”相同的项目,一定要保证数据的一致性,例如:人事处所填报的报表部分,一定要与“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”中的填报信息保持一致。
5.填表时,单位为平方米的保留2位小数,单位为万册的保留4位小数,单位为万元的保留6位小数。
6. 请仔细核对主要指标与上年对比增减超过10%的数据,变化较大的需要另附word文字说明。
7.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9月29日(周五)中午12:00前将电子版发至发展规划处邮箱ghc@sjzu.edu.cn,纸质版在每页右下角由填报人员、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发展规划处(机关楼221室)。
联系人:李殿生(24693738)
刘晓雯(24693737)
附件:
1.人事处、博士后办统计报表
2.学生处统计报表
3.研究生院统计报表
4.继续教育学院统计报表
5.教务处统计报表
6.招生就业处统计报表
7.资产处统计报表
8.图书馆统计报表
9.网络中心统计报表
10.国际学院统计报表
11.马克思主义学院统计报表
12.计划财务处统计报表
13.科技产业处、体育部、保卫处、学报、发展规划处统计报表
14.高等教育报表指标解释、填报说明、校验关系
15.2017统计报表修改内容PPT
16.2017统计报表详解PPT
发展规划处
2017年9月22日